学校全称: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(Zhengzhou Vocational College of Commerce & Tourism),学校国标代码:14380,河南省招生代码:6386,办学性质:民办普通高等学校。
录取原则
第十二条:录取在各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,执行教育部“学校负责,招办监督”的规定。
第十三条:1、对所有进档考生,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,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。
2、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,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;对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招生计划范围内,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。
第十四条:原则上同意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教育厅、考试院校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。
第十五条: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:在专业成绩上线后,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,录满为止。
第十六条:新生入校后,学校将进行复查,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,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,所缴纳的学费不予退还,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。
第六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
第十七条:学费标准: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8800元∕学年;空中乘务、旅游管理、酒店管理、市场营销、物流管理、金融管理、会计(注册会计师)、市政工程技术、建筑工程技术、工程造价、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、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7200元∕年;电子商务、计算机应用技术(Java方向)、计算机网络技术、大数据技术与应用、数字媒体应用技术、通信技术、音乐表演专业6800元∕年;财务管理、建设工程管理专业8900元∕年。
第十八条:学院奖助措施:目前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贫困助学金、学院奖学金;对特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,让每一个优秀学生能圆大学梦。
第七章 附 则
第十九条:本章程以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。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、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,以本章程为准,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,以国家和上级有关
政策为准。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。
第八章 其 它
第二十条:招生咨询方式及通信地址:
咨询电话:0371—67822631 67822632 67789995
传 真: 0371—67789995
招生网址:
http://www.zzvcct.com 地 址:郑州市建设西路须水工贸园
邮 编:450042